#2271 逆天而行,法理不容




2006/11/06 22:21




 我以前在百貨公司當主管,每天都會抓到「順手牽羊」的竊賊,其中常有打扮入時的年輕女郎、大公司主管、也不乏高學歷者,更有公務員;剛開始我這菜鳥會誤以為抓錯人,後來就見怪不怪了,現在則對於「世界上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事」這句話,已是堅定如山的深信不渝。


【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事】


    有位教授替某位涉嫌貪污的高官解圍說:「他那麼有錢,以他的身價要是想貪污,怎麼會才貪一千多萬?所以說他會貪污,簡直不合邏輯。」奇怪了?這位教授的邏輯學跟誰學的?


    有位地方官最近被抓到貪污,他信誓旦旦的說:「這個位子我都幹十幾年了,要是我有貪污,還能幹這麼久嗎?早就被抓了啦!」耶!乍聽之下似乎有點道理,仔細一想,簡直狗屁不通,因為你是「好狗命」,現在才東窗事發啦!


    我還記得以前我在百貨公司就抓到一位「家裡很有錢」的小偷,他辯解:「我月入幾十萬,怎麼會偷這一百多塊錢的東西?」這個邏輯能通的話,我們的法律就要加註一句「凡是竊取價值低於個人月收入者一概無罪推論」。


【沒天理、沒公義、沒邏輯】


    最常見的「不合邏輯」,就是被抓到的犯罪者好委屈說:「我偷的又不比人家多,為何只抓我?」今天就有人替總統講話了:「既然要算帳,就要連老蔣總統的帳一起算個清楚才公平。」很多人拍手叫好,好個頭啦!以前可以三妻六妾,可以有私人軍隊,你難道也要清算他這個?不同體制的時代,怎麼可以比較好壞?


    有馬屁精一付理所當然爾說:「總統都自動降薪一半了,怎麼會貪污?」我又記得多年前有位大和尚因為殺人被抓,他說:「我是吃齋念佛的人,怎會做壞事?」唉!我們的法律又要再加註一句了,「凡是吃素者,他絶不會咬人。」


    我沒記錯的話,各政黨都有個「黨紀制度」,凡是因案被起訴者,一律先停權等候宣判;現在馬上「臨機應變」修改為「三審定讞者始得予停權處分」。這是什麼天理、公義、邏輯?


【不經意一句話,也許價值連城】


    有位大老闆日進斗金,說他每個月要賺一部S350都不是難事,他平常卻很小氣,朋友跟他在一起要他掏腰包請客簡直比登天還難;另一位小老闆,每天都在跑三點半,可是跟朋友一起吃飯,每次付錢大家都搶不過他,他真的是非常慷慨,老天真的無眼,該給他有錢的人不給他錢,那種錢太多的人卻拼命再給他錢,你真是白目!


    早上看到前法務部長陳定南肺癌過世的新聞,聽說他前幾年財產申報不到一千萬,遺言交代不辦公祭、不收奠儀,骨灰就埋在宜蘭故鄉,他在世期間也都沒有任何汙點紀錄,這些情操在黑暗詭譎的政壇相當難能可貴,也讓人肅然起敬!


   看到這麼多不合邏輯的壞消息,我今天心情格外沉重,下午去青創會諮詢指導「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」的第三代接班人小林,年紀輕輕才二十五歲,難得雄心大志,也有比同年紀者更強烈的上進心,跟他聊幾句話就儼然看到了「小南門傻瓜乾麵」未來的新希望。


    小林跟我握了手道別後,他才走了兩歩,卻又回頭來丟了一句很突兀的話:「吳老師,你比網路上的照片帥多了!」這小孩子真可愛,他不知道我心情壞了一天,他這句話居然讓我又開心了起來,果然是看了吳氏文章後「學聰明了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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