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 爭什麼呢?
最紛擾的一個字:爭。這個世界的吵鬧,喧囂,摩擦,嫌怨,鉤心鬥角,爾虞我詐,都是爭的結果。明裏爭,暗地爭,大利益爭,小利宜爭,昨天爭,今天爭,你也爭,我也爭,雞飛狗跳,人仰馬翻,爭到最後,原本闊大渺遠的塵世,只能容得下一顆自私的心了。心胸開闊一些,爭不起來;得失看輕一些,爭不起來;目標降低一些,爭不起來;功利心稍淡一些,爭不起來;為別人考慮略多一些,爭不起來……
生活中,可以有無數個不爭的理由,但慾望,讓每一個人像伏在草叢深處的獅子,按捺不住。權與錢爭到手了,幸福不見了;名聲爭到手了,快樂不見了;非分的東西爭到手了,心安不見了。也就是說,你絞盡腦汁,處心積慮,甚至你死我活爭到手的,不是快樂,不是幸福,不是心安,只是煩惱,痛苦,仇怨,以及疲倦至極的身心。
不爭不好嗎?哪怕是少爭一點,把看似要緊的東西淡然地放一放,你會發現,人心就會一下子變寬,世界就會一下子變大。也因這少爭,笑臉多了,握手多了,禮讓多了,真誠多了,熱情多了,友誼多了,朋友多了。情濃了,意厚了,愛多了。喧囂的人世,刹那間,萬噪俱寂,恬靜出塵。
常記得,鄉下三四月間,一院子春爛漫,桃李吐芳,鮮花傲放,姹紫嫣紅,競相爭奇鬥豔。然而,荒涼的一角裏,總有一針或幾針芥草 窩在石板下,獨自努力地成長著,儘管它僅有一點鵝黃,顯得孤單,弱小,了無生氣,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——渺小而又頂天立地的一部分。是的,這個世界不會厚此薄彼。你沒必要去爭什麼,生命,只在被慾望迷亂了的人心中,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。不爭,是人生至境。
一個富翁去世了,按照富翁遺願,他所有的遺產,都留給了最小的夫人。這個富翁生前曾娶過幾 房 太太,他的這些太太們,及他的眾多子女們,在小夫人面前吵吵嚷嚷、哭哭啼啼,都想因此而分得一部分遺產。出乎所有人預料的是,小夫人說,她什麼都不要。問及原因,她說,沒有什麼好爭的了,這個世界,最珍貴的,就是我深愛的人,他,已經走了。所有的太太及子女們都傻了眼,他們羞愧得無地自容。
我喜歡一首詩,詩是英國詩人蘭德寫的:“我和誰都不爭,和誰爭我都不屑;我愛大自然,其次就是藝術;我雙手烤著,生命之火取暖;火萎了,我也準備走了。”
有糧千擔,也是一日三餐;有錢萬貫,也是黑白一天;
洋房十座,也是睡床一間;寶車百乘,也是有愁有煩;
高官厚祿,也是每天上班;妻妾成群,也是一夜之歡;
山珍海味,也是一副肚腩;榮華富貴,也是過眼雲煙;
錢多錢少,夠吃就好。人醜人美,順眼就好。
人老人少,健康就好。家窮家富,和氣就好。
老公晚歸,有回就好。老婆嘮叨,顧家就好。
孩子從小,就要教好。博士也好,賣菜也好。
長大以後,心安就好。房屋大小,能住就好。
名不名牌,能穿就好。兩輪四輪,能駕就好。
老板不好,能忍就好。一切煩惱,能解就好。
堅持執著,放下最好。人的一生,平安就好。
不是有錢,一定會好。心好行好,命能改好。
誰是誰非,天知就好。修福修慧,來世更好。
說這麼多,明白就好。天地萬物,隨緣就好。
很多事情,看開就好。人人都好,天天都好。
你好我好,世界更好。總而言之,知足最好。
除此之外,還要爭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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